镇海区“共富工坊”直营店装修工程磋商公告

2024-12-09

宁波市镇海国泰工程建设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市镇海供销有限公司委托,就本项目编号下的项目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国内招标,本项目为集体资金采购并非政府采购,现欢迎符合条件的响应人参与本项目的磋商并提交密封响应文件。

一、项目名称镇海区“共富工坊”直营店装修工程

二、项目编号GTZJX2024078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项目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位于镇海区骆驼街道六合街66号天鸿大厦一楼东北侧

2、建设规模: 两层装修建筑面积约340平方米;

3、采购范围:直营店原装修拆除及建筑垃圾外运,室内装修电气、给排水、智能化等施工承包,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4、工期自开工报告发出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

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6、安全要求:合格;

7、采购控制价(最高限价):597610元

五、合格响应人的资格要求

 (一)、响应人的一般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响应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结果确定为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磋商代理机构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若在响应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间对成交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成交候选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结果确定为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采购人将依法取消其成交资格);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的采购活动。

4、响应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5、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能作为本服务项目的承接主体。

(二)、响应人的特定条件: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镇采购办[2022] 1号文,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提供的服务属于“建筑业”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须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书),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方可投标本项目。 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详见[2011]300号文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上述证书中的聘用企业名称应与供应商名称一致,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无在建项目,关于在建项目的认定以甬建发[2016]200号文为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六、磋商文件的获取:由响应人的委托代理人到镇海区骆驼街道锦业街18号镇海大厦10楼招标代理部(1006室)获取磋商文件。现场获取磋商文件时应提供下列资料(此时提交的资料不作为磋商时资格审查依据):

    (1)、磋商申请表2份原件(格式详见后附表);

(2)、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自备)。

七、发放磋商文件时间2024年12 9 日至2024年12 13日止,每天(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08:30-11:00,14:00-16:00。

八、磋商文件售价

磋商文件售价:每份300元(售后不退),磋商文件由磋商代理机构以电子文本或纸质文本形式出售。

九、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所有响应文件应于2024年12月19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至镇海区骆驼街道锦业街18号镇海大厦10楼(1017开标室),迟到的响应文件和未购买磋商文件者的响应将被拒绝。

响应文件递交方式为:现场递交。

十、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定于2024年12月19日14时00分( 北京时间)在镇海区骆驼街道锦业街18号镇海大厦10楼(1017开标室)举行磋商会议。届时请参加磋商的响应人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一、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设。 

十二、其他事项

1、响应人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磋商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人对采购人、磋商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磋商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投诉。

2、响应人在法定质疑期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不符合一次性要求的,对其相应质疑不予答复。

3、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将以“澄清公告”的形式发布在宁波市镇海国泰工程建设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http://www.nbguotai.com/index.php),要求已取得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人密切关注网上信息或书面通知,未浏览到,责任自负。

4、招标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十三、业务咨询:

采购人名称:宁波市镇海供销有限公司

      址:镇海区招宝山街道城河东路375号

联系人:袁健伟,联系电话:0574—86539821

磋商代理机构:宁波市镇海国泰工程建设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镇海区骆驼街道锦业街18号镇海大厦10楼(1006室)

联系人:傅作琪、蔡煜、石宗杰  电话:0574-86279793

 

 

 

 

 

附表:磋商申请表格式

磋商申请表

 

磋商申请项目名称:镇海区“共富工坊”直营店装修工程

企业全称

 

法定代表人

 

企业地址

 

企业营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注册资本金

(万 元)

 

委托代理人

姓名

 

手机号码及邮箱

 

1、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2、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自备)。

4、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采购(代理)人审查意见

声明我单位对上述内容和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单位及人员资格符合省、市有关规定要求。如有虚假,愿意放弃中标资格,并接受相关行政处罚。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单位公章)

                                  

项目组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注:此表应一式二份,且须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