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并结合项目所在地政府有关招投标的规定,受招标人(施工总承包单位)宁波四建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宁波市镇海国泰工程建设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现就镇海新城西大河公园工程(一期)互动灯光投影系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符合资格审查条件并完全具备招标项目履约能力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招标编号:GTCGS2023137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范围:镇海新城西大河公园工程(一期)互动灯光投影系统的供货、安装、集成、调试、验收通过、售后服务及保修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工期要求:接招标人开工通知后15日历天内,安装完毕及调试、通过验收并投入使用。
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招标控制价: 353822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24日9时00分至2023年10月28日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1/login.htm)报名,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费用人民币300元(此费用由宁波产权交易中心代为收取),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使用支付宝或微信支付后自行下载。
4.3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投标人的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招标代理人或招标人在开标时当场拒收此类投标文件。
5、投标保证金
5.1金额:人民币35000元。
5.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5.3交纳要求: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11月3日15时整。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下同)为2023年11月6日14:00。
6.2 开标地点为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1679号金融硅谷七号楼裙楼(实怡中心14)三楼,具体地点详见当日会场安排告示牌)。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ningbo.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www.nbggzy.cn/)、宁波市镇海国泰工程建设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http://www.nbguotai.com/)网站上发布。
8、系统使用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四建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柳芹芹 电话:13777213328
招标代理人:宁波市镇海国泰工程建设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镇海区骆驼街道锦业街18号镇海大厦10楼招标代理部(1006室)
联系人:蔡煜、傅作琪、石宗杰 电话:0574-86279793
浙公网安备 33021102000972号